复配食品添加剂
随着食品工业的不断发展,复配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为了保障食品安全,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和要求。以下将详细介绍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
1.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的带入
*带入情况*: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带入情况应是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发生的,且终产品带入食品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水平。目的:若是为了使终产品达到防腐抗菌、延长保质期等目的,而故意在其所用配料中大量添加某防腐剂或者故意将某无工艺必要的配料以防腐剂载体的身份使用,则属于违规行为。
2.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标准依据*:《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2760-2014)中附录A之A.2规定,表A.1列出的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适用范围:该条款针对的是食品加工中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3.食品添加剂的功能
*防腐剂*:防止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延长食品的保存期,还可以防止由微生物引起的食物中***等。抗氧化剂:阻止或推迟食品的氧化变质,以提高食品的稳定性和耐藏性。还可以用来防止食品,特别是水果、蔬菜的酶促褐变与非酶褐变。
4.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
*核心要求*: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误导欺骗性内容。非文字信息:对于非文字信息,尤其要注意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误导欺骗性内容。
5.新食品原料的生产和使用
*一致性*:新食品原料的生产和使用应与公告内容一致。安全性审查:针对新食品原料不同性状的申请,在进行安全性审查中增加对其不同性状的包容性审查,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在公告中予以全面描述。
6.工艺必要性
*原料使用量: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时,应当充分证实原料使用量的科学性和必要性:(1)配方中使用6种以上(含6种)化学防晒剂的。
复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遵循相关标准,确保食品安全。食品生产企业应注重工艺必要性,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合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