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新解读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规范其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我国近日发布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规定旨在严明事业单位纪律规矩,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规范和处分。
二、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1.警告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2.记过处分:受到记过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个以内的岗位等级。
3.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个以内的岗位等级。
三、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1.处分权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单位按照规定权限决定。
2.处分程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调查、决定、执行。
四、复核和申诉
1.复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处分决定的单位申请复核。
2.申诉: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核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单位提出申诉。
五、违规违纪行为的处分
1.违反工作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给予警告、记过或者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违反廉洁纪律:对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给予警告、记过或者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违反群众纪律:对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给予警告、记过或者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违反工作作风纪律:对违反工作作风纪律的行为,给予警告、记过或者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5.违反组织纪律: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给予警告、记过或者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的颁布施行,对于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规定,依法履职,为实现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