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式起重机,轮式起重机是不是特种设备

2025-02-27 01:23:37 59 0

轮式起重机的

轮式起重机作为一种广泛应用于建筑、矿山、港口等领域的起重设备,其安全性能和使用规范一直是行业关注的焦点。轮式起重机是否属于特种设备呢?小编将对此进行详细解析。

1.起重机械的定义与范围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令第549号)的明确定义,起重机械是指一类专门用于垂直升降或同时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起重机械。

2.特种设备的定义与分类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这些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需要特殊的安全管理和监管。

3.轮式起重机是否属于特种设备

虽然轮式起重机属于起重机械的范畴,但其是否属于特种设备还需进一步分析。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相关规定,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3t的起重机械。

并非所有起重机械都属于特种设备。例如,根据***技术监督局新调整的《特种设备目录》,汽车吊未被收录,因此不再归类为特种设备。这表明,轮式起重机是否属于特种设备还需根据具体型号和额定起重量来判断。

4.轮式起重机的安全监管

即使轮式起重机不属于特种设备,其在使用过程中仍然需要严格遵守安全规范。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使用单位应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管理人员行为。

轮式起重机在使用前需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性能良好。对于无持证要求的轮式起重机操作人员,持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且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能力的,可以担任特种设备安全员。

5.轮式起重机的注销与停用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若因使用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设备已不在原址现场,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使用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

轮式起重机是否属于特种设备需要根据具体型号和额定起重量来判断。无论是否属于特种设备,轮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都应严格遵守安全规范,确保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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