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最新发布第124号与第128号令
海关总署近期发布了第124号和第128号令,这两项令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的管理,提升通关效率,保障***经济安全。以下是对这两项令的详细解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尔代夫共和国***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
根据海关总署第124号令,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口时,可以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尔代夫共和国***自由贸易协定》。这一措施旨在促进双边贸易,简化进口流程。
-适用对象: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
申请时间:货物进口时。
目的:促进双边贸易,简化进口流程。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
对于出口货物,海关总署第124号令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旨在确保出口货物的原产地符合相关协定要求。
-出口货物:确保原产地符合协定要求。 监管措施:海关将对出口货物的原产地进行审核。
2.海关总署第270号至第273号令及修改决定
第27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签证程序和管理要求,以确保出口货物的原产地符合相关国际协定。
-签证程序:规范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签证流程。 管理要求:确保出口货物原产地符合国际协定。
第27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风险管理办法》
该办法旨在加强海关风险防控,提高通关效率,保障***经济安全。
-风险防控:加强海关风险防控措施。 通关效率:提高通关效率。
第27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的管理办法,以确保税收政策的正确执行。
-征税管理:规范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流程。 税收政策:确保税收政策的正确执行。
第273号令及修改决定
海关总署第273号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等33部规章进行了修改,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
-规章修改:对33部规章进行修改。 法律依据: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
3.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旨在落实***关于民法典所涉相关法律规范的清理工作。
-规章修改:对相关规章进行修改。 法律依据:落实民法典所涉相关法律规范。
4.海关总署令第247号
该令是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自起施行。
-审议通过: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 施行时间: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对海关总署第124号和第128号令的解读,我们可以看到,这些令的发布旨在加强海关管理,提高通关效率,保障***经济安全,为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