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校外线上培训,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通知

2025-02-26 15:13:46 59 0

规范校外线上培训,构建有序教育生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校外线上培训行业迅速崛起,为广大学生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学习途径。由于监管不严,一些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存在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收费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教育生态的健康发展。为此,小编将围绕规范校外线上培训这一问题,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严禁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咨询、文化传播、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二、规范收取培训费用

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校外培训机构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作为负债管理,严禁提前确认收入。请各校外培训机构正确认识预收费用属性。校外培训机构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应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三、警惕违规收费陷阱

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均张贴“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入驻机构”海报,并通过该平台收取培训费。没有通过全国监管平台收费的涉嫌违规收费,请家长“捂好钱袋子”,谨慎选择。

四、加强监管,规范发展

根据《***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19〕8号)要求,为规范我省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五、吉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吉林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校外线上培训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六、构建规范有序的教育培训生态

寒假将至,为进一步落实***“双减”政策,持续巩固我市“双减”工作成果,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构建规范有序的教育培训生态,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特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提出如下要求:

1.寒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学科类培训。

2.所有培训机构不得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3.规范收取培训费用,严禁提前确认收入。

4.加强监管,确保校外线上培训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将共同努力,构建一个规范有序的教育培训生态,为广大学子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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