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居住条例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了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居住权的法律法规。小编将详细介绍永久居住条例的相关内容,帮助读者全面了解永久居住权的设立、申请条件及权利义务。
1.居住权合同的签订
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明确约定居住权的设立、期限(永久)、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这一环节是保障居住权合法性的基础,合同中应详细列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居住权的有效执行。
2.申办常住户口的申请材料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一)有效身份凭证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区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纳税完税凭证;
(三)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凭证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等情况的证明材料。3.永久居住权的含义
永久居住权的房子意味着权利人对该房屋享有长期且稳定的居住权利,但并不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具体含义如下:
居住权利的长期性:权利人可以在该房屋中居住直至其生命结束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通常不受时间限制,能在较长时间内保障居住的稳定性。
不得转让所有权:权利人虽享有长期居住权,但无权转让房屋所有权。4.永久居住条例的制定依据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和《曲靖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5.居住登记的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基本原则〕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一定期限的,应当根据居住地的规定在当地申报居住登记。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宾馆、酒店、旅店等旅馆业内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内住宿,在医疗、教学、科研、培训等单位寄宿的,应当向该单位或者住宿地***机关申报居住登记。
6.现行《居住法》的规定
现行《居住法》规定,常住地是公民稳定、永久居住并登记为常住居民的地方。暂居地是国民在常住户口以外居住一定期限并已登记为暂时居住居民的地方。拥有合法住所的公民可以登记永久居留。如果您在异地登记常住户口,需要得到户主和该合法住所所有人的同意。
公民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级行政单位以外合法居住工作、学习或其他目的30天以上,必须进行居住登记。
7.居住权的行使与保护
第二条规定居住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在一定地域内居住的权利。第三条居住权的行使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害***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居住权,依法保护公民的居住权益。第五条居住权的保护工作,由***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民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
通过以上对永久居住条例的详细解读,希望读者能够更好地了解永久居住权的设立、申请条件及权利义务,从而为自己和他人的居住权益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