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办法
随着湖南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差旅活动日益频繁,为规范差旅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湖南省财政厅重新修订了《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近日正式施行。小编将围绕《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1.差旅费的定义与范围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差旅费包括以下费用:
城市间交通费:指出差人员因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往返交通费用。
住宿费:指出差人员因公务出差所发生的住宿费用。
伙食补助费:指出差人员因公务出差所发生的伙食费用。
市内交通费:指出差人员因公务出差在目的地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2.差旅费报销标准
《办法》明确了差旅费报销标准,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以下是部分差旅费报销标准:
交通费:根据出差人员的职务、级别和行程距离确定。
住宿费:根据出差人员的职务、级别和住宿条件确定。
伙食补助费:在省内工作期间,每人每个工作日发放30元;在省外工作期间,每人每个工作日发放40元。
市内交通费:根据出差人员的职务、级别和实际需求确定。3.差旅费报销流程
差旅费报销流程如下:
1.差旅人员出差结束后,及时向所在单位报销差旅费。
2.差旅人员提交差旅费报销单、交通票据、住宿发票等凭证。
3.单位财务部门对报销单和凭证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报销。4.监督问责
为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管理,湖南省财政厅对各单位差旅费管理实施监督问责。
主要内容包括: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
差旅费报销过程中,严禁虚报、冒领、骗取差旅费。
对违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5.常驻地理解
常驻地是指出差人员单位所在的市区(设区市)或县(市)域范围,与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相一致。
在长沙省直机关的常驻地为长沙城区,指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乡镇除外)、长沙县。
6.办法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湖南省财政厅对《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
新修订的《办法》更加注重规范差旅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