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政区自1997年回归祖国以来,历经了多位行政长官的领导。以下是关于特别行政区历届行政长官的相关内容。
历届特首名单
1.董建华(1997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董建华是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他曾任基本法起草***会***,并在回归后担任行政长官一职。在他的领导下,成功实现了平稳过渡。
2.曾荫权(2005年3月12日-2012年3月25日) 曾荫权是第二任行政长官,他曾任政务司司长。在他的任期内,经历了多次社会和***风波,但他坚持法治原则,维护了的稳定。
3.梁振英(2012年3月25日-2017年7月1日) 梁振英是第三任行政长官,他曾在特区***担任多职,包括发展局局长和财政司长。在他的领导下,经济持续发展,同时他积极推动与内地的交流合作。
4.林郑月娥(2017年7月1日-2022年7月1日) 林郑月娥是第四任行政长官,她是首位女性行政长官。在她的任期内,经历了修例风波,但她坚定支持“一国两制”,努力维护的法治和社会稳定。
5.李家超(2022年7月1日起) 李家超是第五任行政长官,他在警队服务多年,曾任警务处处长。他上任后,带领特区***积极应对疫情挑战,推动经济复苏。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由基本法规定,其产生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由一个由400名成员组成的选举***会提名。
2.选举:提名产生的候选人将在选举***会中进行投票,获得超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即为当选。
3.任命:当选的行政长官需由中央人民***任命。特别行政区的官方语言和货币
-官方语言:特别行政区的官方语言是中文(粤语)和英文。 货币单位:特别行政区的货币单位是港币(HKD)。
特别行政区的地位和作用
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实行“一国两制”政策。作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在全球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的最高行政长官,负责领导特区***,维护的繁荣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