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

2025-03-09 18:59:57 59 0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解读

为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使用管理,保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制定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以下是该管理办法的详细解读。

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加强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和使用管理,确保专项用于耕地开发,维护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责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市、县人民***已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有效凭证后,再依法办理后续用地等手续。

3.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调整新政策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提高1倍,最高的一等由原来的70元/平方米变为140元/平方米,最低的十五等由原来的5元/平方米变为10元/平方米。

4.调节金征收与使用第五条调节金分别按入市或再转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土地用途征收增值收益,工业用地按20%缴纳,商服用地等按30%缴纳。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是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环节入市收入扣除取得成本和土地开发支出后的净收益,以及再转让环节。

5.缴费方式的补充通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费方式的补充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缴费流程,提高缴费效率。

6.政策执行与后续手续办理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收到市、县人民***已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有效凭证后,依法办理后续用地等手续。报省级人民***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仍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执行。

通过以上解读,我们可以了解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使用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土地管理政策,它不仅有助于抑制地方***的利益驱动,强化土地经济调控手段,还能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对于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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