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是我国刑事诉讼领域的重要法律法规,对于规范刑事诉讼程序、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第一百四十四条对简易程序中的证据规则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下是关于《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四十四条的相关内容。
1.简易程序的特殊性在证据规则的制订上,简易程序因其自身的特殊性,应与普通程序有所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对普通程序某些证据规则的简化或省略。在简易程序中,对于部分证据规则的适用可以适当简化,以适应案件处理的快速性和效率性。
2.制订证据规则时,重心应有所偏移。在简易程序中,证据审查的重点应偏重于对被告人认罪的真实性、自愿性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
2.云南省检察院主办的省级政法机关同堂培训云南省检察院主办的该省2024年第四场省级政法机关同堂培训,邀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明楷就“刑事司法疑难问题”进行专题授课。以下是培训内容的相关内容:
1.认清案件事实本质特征。张明楷教授强调,在办理刑事案件时,要准确把握案件事实的本质特征,为案件审理提供准确的事实依据。
2.实现刑法公平正义。张明楷教授提出,要确保刑法适用的公平正义,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实现刑罚正当目的。张明楷教授指出,刑罚的目的是预防和惩罚犯罪,要确保刑罚的正当性,防止滥用刑罚。
4.促进社会发展进步。张明楷教授强调,刑事司法工作要服务于社会发展大局,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3.“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是该解释的相关内容:
1.为掩饰、隐瞒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实施洗钱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他人实施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依法惩治洗钱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就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4.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责河南省浚县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王磊养成了善学善思、学以致用的习惯,以下是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应具备的职责:
1.学以致用。检察官要善于将所学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2.善学善思。检察官要不断学习,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刑事案件。
3.从检12年,经过多岗位历练,王磊养成了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