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概览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制定的重要法律文件。以下将从多个方面详细介绍该细则的相关内容。
1.法律制定目的与依据
目的: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据: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社会保险制度内容
内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
保障对象: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和保障。
3.社会保险登记与缴纳
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缴纳: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应缴数额。
4.社会保险法实施与通过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三十五号公布。
公布:《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已经***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起施行。
5.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目的:为了规范社会保险经办,优化社会保险服务,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条例内容:第一章总则,详细阐述了社会保险经办的原则、服务要求、基金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6.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核付
核心:在进行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核付时,涉及工伤(亡)职工及其家属申请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项目。
计发基数:需要以工伤(亡)职工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
7.社保经办机构确定工资基数的困难
情况:在实践中,存在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社保经办机构无法确定工资基数的情形。
应对:社保经办机构应结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工资基数,保障工伤职工及其家属的权益。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的实施,为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社会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了解和掌握这些细则内容,对于公民和企业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