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居民阶梯电价标准解析
随着电力资源的日益紧张,阶梯电价已成为我国大多数城市居民用电的基本收费模式。厦门市作为我国东南沿海的重要城市,同样实施了阶梯电价制度。以下是对厦门阶梯电价标准的详细解析。
1.结算周期
居民阶梯电价的结算周期有两种:年周期和月周期。
年周期结算:部分地区依照1月至12月为周期进行结算;部分地区依照7月至次年6月为周期进行结算。
月周期结算:部分地区的居民阶梯电价按照一个月为周期进行结算。1.居民合表用户电价
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均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
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按照每千瓦时0.487元执行;其他电压等级的执行居民合表电价。2.阶梯电费计算方式
总电费=第一档电费+第二档电费+第三档电费。
第一档电费:每月230千瓦时以下,电价0.4983元/千瓦时。
第二档电费:每月231-420千瓦时,电价0.5483元/千瓦时。
第三档电费:每月421千瓦时以上,电价0.7983元/千瓦时。合表用户电价
1.合表用户电价统一合表用户的电价统一为0.5330元/千瓦时。
厦门居民用电阶梯收费标准
1.居民生活用电分档厦门市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分档累进递增的阶梯电价,按户月均用电量分三档。
2.具体电价标准
第一阶梯:月度用电量0~230(含),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4983元。
第二阶梯:月度用电量231~420(含),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5483元。
第三阶梯:月度用电量420以上,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7983元。1.执行说明
以上收费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希望广大居民和企业能够按照规定合理使用电力资源,共同为节能减排事业做出贡献。通过以上解析,厦门市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一目了然。居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用电量选择合适的节能减排措施,降低家庭电费支出,共同为环保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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