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概览
天津市的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是为了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而设立的住房保障政策。以下是对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的详细解读。
1.资格证明要求
持有有效的《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或《住房租赁补贴(二类、三类)资格证明》的家庭均可申请。
2.家庭分组登记
按照现符合二居室承租条件优先家庭、现符合二居室承租条件其他家庭、其他优先家庭、其他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家庭分组登记。
3.户籍和租赁补贴条件
可以申请天津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租房的家庭需满足以下条件:
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城镇居民户籍
符合住房租赁补贴条件(指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
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
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且房屋租赁期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4.相关政策文件
根据《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津政令第5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三类)资格通过审核的家庭予以公示。
5.申请人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符合在中心城区工作的规定
中心城区户籍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工作)合同或正在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持有营业执照。
非中心城区户籍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工作)合同或正在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6.轮候与选定住房
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7.收入申请条件
收入条件如下:
2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953元的1.1倍以内就符合条件。例如,小张一家两口人,家庭月收入1万元,人均月收入为5000元,高于3953元的1.1倍,不符合收入申请条件。
单身人士月收入在3953元的1.2倍,也就是在4744元以内,符合收入申请条件。8.收入审核
市公租房管理局将通过社会信用体系查询申请人申报的收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审核标准。申请家庭需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确保符合所有条件,以便顺利申请到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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