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盐业集团长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作为国有独资企业,隶属于吉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肩负着长春市及辖区292万人口的食盐供应重任,同时承担着碘盐小包装生产和盐业市场管理的职责。
1.企业背景与发展
吉林盐业集团长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属国有独资企业,隶属于吉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确保了企业的稳定性和社会责任感。
隶属关系:隶属于吉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旗下拥有45个子(分)公司,覆盖吉林省各市(州)、县(区),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优势互补。
发展历程:自成立以来,吉林盐业集团长春有限公司始终坚持“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宗旨,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服务质量,为保障长春市居民的食盐供应做出了积极贡献。2.供应与服务
担负着长春市辖区292万人口的食用盐及饲料、酿造、仪器加工、小工业用盐的供应任务。
供应范围:涵盖长春市辖区292万人口的食用盐供应,以及饲料、酿造、仪器加工、小工业用盐等多种用途的盐产品。
服务质量: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高效的物流配送,确保盐产品的新鲜和安全,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3.市场管理与碘盐生产
担负着碘盐小包装生产以及盐业市场管理工作。长春盐业长春市盐务管理局是市盐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盐政执法和盐业行业...
碘盐生产:吉林盐业集团长春有限公司致力于碘盐小包装生产,保障市民摄入足够的碘元素,预防碘缺乏病。
市场管理:长春盐业与长春市盐务管理局紧密合作,负责食盐专营、盐政执法和盐业行业管理等,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民权益。4.企业管理与体制
吉林盐业集团核心企业是吉林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集团所属45个子(分)公司分布在全省各市(州)、县(区)。吉林盐业集团实行人、财、物、购、销、存、储“七统一”的管理体制。
管理体制:“七统一”的管理体制,实现了人、财、物、购、销、存、储等方面的统一管理,提高了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
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市场地位。5.产品创新与市场拓展
“绿色”系列产品,并将绿色腌制盐、绿色低钠盐、绿色海晶盐、绿色炖菜盐全部冠以“中盐”品牌商标投放吉林省内市场,填补了绿色多品种盐市场空白
公司成立粮油贸易部,大力拓展非盐业务,开发了“中盐——嘎嘎鲜”珍珠米、生态米、农家米、稻花香米系列大米项目的经营,完...
产品创新:推出绿色腌制盐、绿色低钠盐、绿色海晶盐、绿色炖菜盐等多种绿色系列产品,满足消费者对健康生活的需求。
市场拓展:成立粮油贸易部,拓展非盐业务,开发“中盐——嘎嘎鲜”珍珠米、生态米、农家米、稻花香米系列大米项目,丰富了产品线,拓宽了市场空间。6.企业荣誉与社会责任
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取得新突破各项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决定,授予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等40个集体“吉林省技术改造、产业集群及转型升级先进集体”称号
授予宋绍忠等100名个人“吉林省技术改造、产业集群及转型升级先进个人”称号。
企业荣誉:在推动吉林省全面振兴过程中,吉林盐业集团长春有限公司表现突出,荣获多项荣誉称号。
社会责任:作为国有企业,吉林盐业集团长春有限公司始终秉承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贡献力量。7.企业未来展望
吉林盐业集团长春有限公司将继续秉承“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宗旨,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保障长春市居民的食盐供应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