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新房,长春市新房第一年采暖费谁交

2025-02-16 13:22:01 59 0

长春市新房,长春市新房第一年采暖费谁交?

长春市作为东北地区的重要城市,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关于长春市新房第一年采暖费的问题,以下是详细解答。

1.新房交付与采暖费缴纳

新房交付时,若房屋在取暖期前交付,业主需缴纳第一年的取暖费。若在取暖期中交付房屋,开发商可按百分比交付取暖费,业主则无需缴纳全额。这是因为,房屋交付后,开发商对供热设施仍承担一定责任。

2.供热设施保修责任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四章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对新建房屋的供热设施,应当承担两个采暖期的保修责任。若未履行或拖延履行保修责任,供热设施的保修期将顺延。这意味着,在保修期内,若供热设施出现问题,开发商需负责维修。

3.过渡政策

根据《关于沧州主城区新建住宅首次供热继续实行过渡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之前确定房价的用户,用热居民由用户缴纳供暖费;之后确定房价的由开发商承担。这种过渡政策旨在减轻业主的经济负担。

4.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在长春市,职工及其配偶在行政区域内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首付款金额。

5.供热成本监审与价格

根据《山东省集中供热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供热成本监审与价格按照一个采暖季计算,热费收取标准也按照采暖季制定。供热企业无法按照月份进行热费收取,正式供暖前足额交纳热费是供热企业购买、储备煤炭的重要资金来源。

6.新房未装修不需要交暖气费

根据规定,新房未装修、未住人,只要未向热力公司要求使用暖气,就不需要缴纳取暖费。对已具备供热条件的住宅小区,申请用热户数达到总户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供用热企业应向热力公司申请供热。

长春市新房第一年采暖费的缴纳情况较为复杂,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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