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2013年修订解读
一、婚假规定
1.婚假时长 根据山东省十四届人大***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十五日婚假;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
2.婚假政策目的 适当延长婚假是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年轻人的结婚和生育意愿,对于促进适龄婚育、激发生育潜能、提振生育水平、推动我省人口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条例适用范围
1.适用对象 本条例适用于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组织。
三、计划生育政策
1.计划生育原则 实行计划生育是***的基本国策。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共同负责。
四、婚假、陪产假、育儿假待遇
1.假期待遇 婚假、陪产假、育儿假和增加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2.政策意义 该政策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有助于提高生育意愿,促进家庭和谐。
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2013年修订在婚假、适用范围、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进行了调整,旨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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