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09年4月修订)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4月发布,旨在规范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法律法规。
量刑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
1.量刑的基本步骤 量刑的第一步是确定量刑起点,第二步是确定基准刑,第三步是确定宣告刑。
2.量刑起点的确定 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为例,如果涉诈资金超过10万,其量刑起点一般按照量刑指导意见确定,通常是3到4年。
3.技术性证据审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人民检察院办理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工作规定》,以提升伤害类案件审查办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4.典型案例分析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猎捕99只画眉鸟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三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并处罚金不等。
5.实施细则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公开。
6.认罪认罚的影响 《认罪认罚指导意见》以及《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均表明认罪认罚应作为一种***的量刑情节,对于自首、坦白及认罪认罚均有各自的减轻幅度。
7.量刑程序指导意见 《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为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实现量刑公开和公正,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应当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并说明量刑理由。
8.量刑从重规则与减轻规则 第五条规定对被告人的从重处罚,应以分则规定的量刑要素所决定的刑罚为基准,再依据所具有的从重要素及本意见确定的从重比例,综合决定宣告刑。第六条规定在量刑要素未细化的前提下,对被告人的减轻处罚。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我国刑罚裁量权、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量刑的基本步骤、细化量刑规则、强化技术性证据审查和典型案例分析,确保了刑罚的公正性和公开性,为新时代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