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广,广西检察院的杰出代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陈维广,一位在检察事业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杰出代表。自1973年9月参加工作以来,陈维广同志始终秉持着对法律的忠诚和对人民的敬仰,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突出贡献。
1.陈维广同志的职业生涯
1.早年经历:陈维广,男,汉族,1956年5月出生,广西藤县人。他于1973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员,曾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刑检起诉处副处长、刑检二处副处长、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2.主要职务:2000年5月,陈维广同志被任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2013年10月,他被任命为自治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
2.陈维广同志的工作亮点
1.依法履行行政检察职责:陈维广同志在担任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期间,依法履行行政检察职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杨正根作检察院工作报告,强调了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性。
2.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陈维广同志在处理洪某使用***禁用农药案件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这一举措展现了检察院在维护公平正义方面的决心。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陈维广同志所在的检察院和法院均作出了工作报告,展示了过去一年在维护安全稳定、护航高质量发展、践行司法为民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3.陈维广同志的履职机制
1.一体履职机制:陈维广同志始终坚持用系统观念做实完善一体履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这一理念在《检察日报社评》中得到充分体现。
2.高质效检察新闻:陈维广同志在担任检委会专职***期间,注重检察新闻的传播,提高检察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陈维广同志的检察生涯展望
在新的历史时期,陈维广同志将继续秉持对法律的忠诚和对人民的敬仰,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检察事业发展贡献力量。相信在陈维广同志的带领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陈维广同志是一位在检察事业上充满担当、无私奉献的优秀代表。他的履职经历和成果,为我国检察事业的发展树立了典范。在未来的工作中,陈维广同志将继续发挥自己的专长,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检察事业发展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