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条例,南宁养狗条例概览
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的《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修订。以下是对条例内容的详细解读。
1.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养犬管理活动。军犬、警犬的管理以及动物园、专业表演团体、科研机构等单位因特定原因饲养的犬只,不适用本条例。
2.狗证办理
没有狗证的狗狗会被抓走,因此想要养狗需要及时办理狗证。一般整个的流程不会太复杂,但每个地区养狗的规定不同,需根据当地具体要求办理。
3.遛狗规范
在遛狗时,应遵守以下规范:
拴犬链:遛狗时应使用犬链,确保犬只不会随意跑动。
清理狗便:犬只产生的粪便应及时清理,保持环境卫生。
避免干扰他人:在公共场合遛狗时,应避免犬只干扰他人,特别是在有儿童玩耍的区域。4.养犬人之间的互动
养犬人之间应相互尊重,共情理解。当遇到不文明养犬行为时,文明养犬人可以劝导不文明养犬人,共同维护良好的养犬环境。
5.社区支持
社区应主动提供支持,如提供犬链、设置专门的犬只活动区域等,以促进文明养犬。
6.避免烈性犬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条例规定禁止饲养烈性犬。养犬人应选择适合家庭饲养的犬种。
7.文明养犬的重要性
爱狗人士们应积极做一个文明的养犬人,让人和狗狗在城市里和谐共处。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和社会负责。
8.法律法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文明养犬提供了法律依据。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9.养犬管理费用
《条例》取消了养犬入户登记费,只对重点管理区内的养犬行为每年收取养犬管理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市、县(市、区)人民***制定。
通过以上内容的详细解读,希望南宁市的养犬人能够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条例,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养犬环境。
海报
0 条评论
4
你 请文明发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