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号公告,2021年54号公告概览
随着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各类税务公告也层出不穷。2021年发布的54号公告,对于相关企业和纳税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小编将围绕这一公告,详细解读其内容与影响。
1.税务检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对特定单位实施税务检查时,如采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未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
1.1税务检查通知书
税务机关对下列单位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根据检查需要,拟责令下列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吉林省龙德医药有限公司 福州嘉佑润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2公告送达程序
对于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税务文书的单位,税务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2.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许可
2.1许可申请审批
福州嘉佑润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出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决定准予取得该项许可。
2.2公告送达
由于福州嘉佑润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失联,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予以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3.税务事项通知书
3.1《税务事项通知书》主要内容
《税务事项通知书》认为,藏格钾肥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为关联企业,2021年至2023年,藏格钾肥向藏格锂业销售卤水,与地区其他纳税人存在交易差异。
3.2追缴已退增值税税款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第一款之规定,应追缴已退增值税税款2762270.56元。
4.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
4.1公告内容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五条第(九)项第1目,明确了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管理办法。
4.2税务管理要求
公告要求,纳税人应按照规定进行出口货物劳务的申报、核算、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确保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
2021年54号公告涉及税务检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许可、税务事项通知书以及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等多个方面。这些规定对于加强税收征管、保障***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和纳税人应密切关注相关公告,确保自身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