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垄断问题的背景与起因
2011年伊始,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俊林向***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递交了《关于提请对进行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调查申请书》。这一事件标志着腾讯垄断问题的正式提出。事实上,这并非首次有关***互联网企业“垄断”的调查申请。早在2010年11月,工商总局就已收到对腾讯进行反垄断调查的申请,并首次就“腾讯涉嫌垄断”进行征询。
腾讯涉嫌垄断的法律依据
如果腾讯与其他经营者达成了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就可能构成垄断协议,从而违反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条明确指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也是垄断行为的一种。若腾讯在相关市场内具有支配地位,并且滥用这种地位,就可能被认定违反了反垄断法。
版权问题与腾讯的垄断地位
腾讯呼吁版权问题,而腾讯掌握大量版权内容,如此一来不论是短视频还是长视频,腾讯都将占据主导地位,可谓是把“垄断”玩出了新高度。重视版权问题本身并没有问题,但腾讯在版权领域的强势地位引发了对其垄断行为的质疑。
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与罚款
从官网公布的信息来看,上述九起案件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相关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集中包括经营者合并和经营者通谋等情形。
腾讯音乐股价暴跌
随着调查结果的公布,腾讯音乐股价开始了暴跌——目前市值只剩下178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150亿),相当于蒸发了2400亿人民币。这也意味着腾讯通过每年上百亿的高额预付费打造的垄断音乐市场受到了严重打击。
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和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第一条明确规定了其目的: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360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宣判,这场历时四年的“3Q”之争也终于落下帷幕,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判定:驳回奇虎360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的相关问题
厘清和纠正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相关问题有助于验证这一,进而得以适用《反垄断法》第17条第1款第5项认定腾讯在“3Q大战”期间让用户“二选一”的做法构成市场支配地位的滥用。
阿里腾讯再次被罚
阿里腾讯又被罚了,因为违反《反垄断法》,最终合计罚款850万,其中阿里有5桩交易合计被罚250万,腾讯有12桩交易合计被罚。这表明监管机构对互联网企业垄断行为的监管力度正在加大。
腾讯垄断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腾讯及其他互联网企业需更加注重合规经营,以避免因垄断行为而遭受法律制裁和市场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