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运管约谈滴滴,滴滴运管抓住罚多少钱
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知名网约车平台滴滴进行了约谈,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以下是关于此次事件的相关内容解析。
1.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于违反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可以采取责令改正并罚款的措施。具体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元柒角伍分。
2.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金华市财政局***非税资金财政专户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将依法加处罚款。
3.滴滴长春累计罚款金额达15万元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市交通运输局对滴滴长春作出了五次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累计罚款金额达15万元。这一罚款数额虽然对于滴滴这样的大型网约车平台来说可能不足以“伤筋动骨”,但无疑给整个行业敲响了警钟。
4.福州滴滴畅行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行为
福州滴滴畅行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的违法行为,被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处以罚款。处罚依据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
5.案例一:未取得运输证,罚款3000元
案例一:执法人员在榕江县高铁站路段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贵A167驾驶员贾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利用“滴滴”平台A接单营运。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贾某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处罚。
6.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当事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向当事人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为:粤东交罚〔2024〕04570号。
7.违法行为类型及违法事实
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在香洲区帝景花园附近,驾驶蒙AC826Y丰田牌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三里营街金熙嘉园雅廷东门拉载1名乘客到回民区振华广场东门,通过滴滴出行网络平台收取车费6.3元。
8.卖自己的私家车只签合同没拿到钱算违约吗
若所签署的车辆买卖协议被认定为具备效力,且其中明确指出一旦签约方有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违约金,那么若卖方在已经签署车辆买卖协议之后未按照约定将车辆交付给买方,则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浙江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滴滴的约谈和行政处罚,旨在规范网约车行业秩序,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滴滴作为网约车平台,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