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CDR:跨境交易的金融创新
随着***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加快,科创板CDR(存托凭证)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工具,为境外上市公司提供了新的上市渠道。以下是关于科创板CDR及其交易规则的相关内容。
1.科创板CDR发行机制
在科创板中,CDR的发行允许境外(包括***)上市公司将部分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当地银行,由***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CDR后在科创板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结算,实现股票的跨境买卖。
2.科创板CDR交易品种开通条件
科创板CDR交易品种的开通并非易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相关规定:
-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没有价格涨跌幅限制。
退市整理期首日。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3.科创板交易规则
3.1涨跌幅限制
-上市首五日无涨跌幅限制:科创板新股上市前五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日常交易涨跌幅限制:从第六个交易日开始,股票涨跌停板幅度为20%。
3.2交易单位
-股票交易单位:股票交易以股为单位,最低买入单位为200股(1手),买入以1手递增,卖出则可以以1股为单位。
4.科创板指数
4.1上证科创板200指数
-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中选取市值较小且流动性较好的200只证券作为样本。
4.2上证科创板成长指数
-从科创板上市公司中选取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等业绩指标增长率较高的50只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反映科创板具有高成长性的特点。
5.科创板CDR交易规则的变化
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正式版本《规定》变化不大,其最大调整在于对券商承销费用的收取新增要求:不得按照发行规模递增收费比例。
6.科创板CDR的发展与挑战
在科创板的发展中,也出现了不尽人意的地方,进而导致科创板IO的收效不佳。具体措施包括:
-检讨对公开市场要求的规定,确保发行人在上市时有足够的股份供公众投资者交易; 放宽若干对公众持股量限制的规定(若按金额价值计,现行规定的数额可能非常庞大)。
科创板CDR作为一种跨境交易的金融创新,为境外上市公司提供了新的上市渠道,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在发展过程中,科创板CDR也面临着一些挑战,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相关规则,以促进其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