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众本位,受众本位原则新闻评析举例
1.受众本位原则的内涵
受众本位,即“以受众为中心”,这一理念强调在制定媒介定位和传播原则时,要充分考虑受众的需求和利益。这种原则旨在最大限度维护受众的根本利益,满足受众获取多方面信息的需要。将受众视为权利主体,将其作为社会主义传媒的主人,以及传播活动的轴心,是受众本位原则的核心。
2.受众本位原则的历史演变
从西方传播理论的发展脉络来看,受众由被漠视到被重视,受众模式也由“传者本位”发展到“受众本位”。在我国,受众研究也体现出从以传者为中心向以受众为中心的转变趋势。这一转变反映了新闻理论界对受众地位的重新认识。
3.受众本位原则在新闻实践中的应用
在新闻实践中,受众本位原则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增强传受双方互动性:随着信息收集处理和传输的便利,受众的主动性增强,媒介议程设置能力减弱。这要求新闻工作者更加注重与受众的互动,了解受众的需求。
(2)媒介资源的丰富化:媒介资源的丰富化使得更多社会成员成为能动的传播者,受众设置议程的能力增强,媒体应更加关注受众的声音。
(3)融合发展:鼓励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建立兼顾公信力、影响力和受众满意度的多元评价体系,引导媒介机构自觉抵制低质、有害信息,提高信息传播质量。
4.受众本位与迎合受众的区别
在探讨受众本位原则时,有必要区分“受众本位”与“迎合受众”的区别。
(1)受众本位:强调以受众为中心,关注受众的需求和利益,旨在满足受众获取多方面信息的需要。
(2)迎合受众:过分追求受众的喜好,可能导致新闻内容过于迎合,忽视社会责任和媒体伦理。
5.受众本位原则的意义
受众本位原则对于新闻媒体具有重要意义:
(1)提升新闻质量:关注受众需求,有助于提高新闻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增强媒体公信力:尊重受众权利,维护受众利益,有助于提升媒体的公信力。
(3)促进媒体发展:以受众为中心,有助于媒体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受众本位原则是新闻媒体在传播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通过关注受众需求,尊重受众权益,新闻媒体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受众,推动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