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贵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2025-03-09 20:48:30 59 0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宅小区的数量日益增多,物业管理问题也日益凸显。为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贵港市于2024年修订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是对该管理办法的详细解读。

01资金的交存

根据《贵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和业主应当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在实施前未建立或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每年按照建筑面积交存一定比例的维修资金,直至补足首期维修资金。

02资金的使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方可动用维修资金。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规定,在房屋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以及小区内公共区域的维修和养护。

03资金的管理

贵港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使用等环节的操作办法,进一步推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管理。

维修资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并定期向业主公布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

04违规处罚

如果允许某些业主不缴纳维修资金而可享有以其他业主的维修资金维护共有部分而带来的利益,其他业主就有可能在维护共有部分上支付超出自己份额的费用,这违背了公平原则,并将对建筑物的安全和使用功能造成影响。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等。

05贵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贵港市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范围内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的设立、归集、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通过以上解读,我们可以看到,《贵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业主们应当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与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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