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办学校举办者的条件与责任
根据《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同时举办或者实际控制多所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或实际控制人,必须具备与其所开展办学活动相适应的资金、人员、组织机构等条件与能力,并对所举办民办学校承担管理和监督职责。
2.民办学校补助政策覆盖范围
该政策覆盖所有城乡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中央财政对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北方取暖地区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公用经费补助水平。
3.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明确补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补助发放标准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学历、不同教龄等因素确定。
4.补助资格认证流程
享受补助的民办教师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格认证。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材料准备:准备相关身份证明、教育教学工作证明、生活困难证明等材料。
2.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
3.审核认定:教育行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进行认定。
4.发放补助:对认定合格的民办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5.补助发放方式
补助发放方式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学校情况有所不同,一般通过银行转账、邮政汇款等方式发放。
6.资格认证常见问题解答
-哪些人需要进行资格认证?享受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应进行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如何进行资格认证?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可通过手机操作,无需到场。
7.民办学校设立审批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对民办教师补助及认证流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