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婚新解:两个人,可以吗?
一、婚姻自由,双方自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的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意味着,婚姻是建立在双方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的,无论是求婚还是结婚,都应当尊重个体的选择。
二、法定结婚年龄与禁止结婚情形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是法律对婚姻当事人年龄的基本要求,旨在确保双方在成熟和稳定的状态下步入婚姻。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指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基于伦理和遗传学考虑,以避免近亲结婚可能带来的遗传风险。
三、婚姻登记与夫妻关系确立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登记是法律确认夫妻关系的必要程序,也是维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四、婚前协议的兴起
长期以来,提起婚前协议,人们会联想到豪门风云和八卦秘事。随着社会观念的进步,婚前协议不再陌生。一项调查显示,96.6%的受访者都听说过婚前协议,这表明婚前协议已经逐渐融入普通人的生活。
婚前协议的内容可以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共同生活规则等,它有助于双方在婚前明确彼此的期望和责任,减少婚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五、婚姻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这包括夫妻共同财产权、子女抚养权、共同生活权等。
夫妻双方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如相互尊重、相互扶持、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等。
六、婚姻关系的维护与离婚冷静期
为了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法律设立了离婚冷静期。《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规定旨在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期,以冷静思考婚姻关系的未来。
七、婚姻登记档案的查询限制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查阅他人婚姻登记档案。但法院、检察院、***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可凭单位介绍信查询。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也可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求婚是婚姻关系的起点,两个人是否可以结婚,取决于双方是否自愿、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是否愿意承担婚姻中的权利与义务。在现代社会,婚姻不再是简单的结合,而是建立在平等、尊重、理解与责任之上的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