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新预算法和旧预算法的区别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我国对预算法进行了修订,发布了新预算法。小编将对比新预算法和旧预算法,详细解析两者的区别。
1.预算组成及内容
新预算法明确规定,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一规定使得预算内容更加全面,涵盖了***活动的各个方面。
2.预算年度的规定
旧预算法中,预算年度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期存在着不衔接的问题,违背了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新预算法对此进行了修改,提出了实行跨年制的预算年度,如预算年度的起止改为自公历至次年的12月31日。这一改动使得预算年度与财政年度保持一致,提高了预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预算编制方法
新预算法引入了零基预算的概念,与过去普遍采用的增量预算相比,零基预算在预算基础、内容、着重点方面均存在显著不同。在预算基础上,零基预算以零为起点,增量预算以上一年度的决算数据为起点编制;在预算内容上,零基预算需要预测总量,而增量预算重点预测新增量;在预算着重点方面,零基预算着重于对预算资金进行重新评估和分配,更加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4.审计经费保障
新预算法对审计经费的保障进行了强化。原《审计法》第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予以保证。新法修改为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本级预算予以保证。这一修改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了审计质量。
5.会计法修改
会计法的修改也是新预算法修订的一部分。此次会计法修改采用修改决定形式进行,修改的内容自起施行,未修改的内容仍按原施行时间施行。这一修改使得会计法更加适应新预算法的要求,提高了财政预算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6.以旧换新政策
在新预算法的指导下,相关配套政策也得到了更新。例如,《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中,强调了促进产业高端化、智慧化、绿色化发展,并且在新一轮“以旧換新”加力支持政策中,对更绿色节能的产品有了更高的补贴标准。这一政策有助于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新预算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提高我国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比新预算法和旧预算法,我们可以看到,新预算法在预算组成、预算年度、预算编制方法、审计经费保障、会计法修改以及配套政策等方面都进行了重大调整,为我国财政预算管理的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