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种野生动物年底前停止养殖,那些野生动物属于***禁止饲养范围

2025-02-22 00:32:20 59 0

野生动物保护新规:45种野生动物年底前停止养殖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对生态环境认识的加深,我国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近日,***林草局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要求对45种野生动物进行重点保护,并要求在2020年12月底前停止养殖活动。以下是对这一政策的具体解读。

1.禁止违法猎捕、运输、交易野生动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违法猎捕、运输、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这意味着,任何非法获取、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2.增强保护野生动物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意识

社会公众应当增强保护野生动物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意识,防止野生动物源性传染病传播,抵制违法食用野生动物,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这不仅是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负责。

3.禁猎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以及县级以上人民***划定的禁猎区域,***林草局发布的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候鸟重要迁徙通道都属于禁猎区。在这些区域,禁止猎捕、杀害陆生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及其生存环境。

4.禁止猎捕对象

禁止猎捕的对象包括***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这些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

5.新列入保护名录的物种

新列入保护名录的物种需为四川特有或者主要分布在四川,并需结合四川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分布范围、灭绝风险和科学研究等因素综合考量。例如,里氏盘腹蛛等19种陆生野生动物、粗壮高原鳅等18种水生野生动物都被列入了保护名录。

6.禁猎区范围及禁猎期

临沂市行政区域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猎捕、杀害陆生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及其生存环境。

7.禁猎对象的具体规定

《***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附录I、附录Ⅱ、附录Ⅲ》中列出的物种都属于禁止猎捕对象。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

8.严禁竹鼠等野生动物养殖

***林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竹鼠等45种野生动物,要积极引导养殖户在2020年12月底前停止养殖活动。这一举措旨在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9.举报违法行为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行为。接到举报的县级以上人民***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保护野生动物是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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