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透水事故,珠海透水事故判决结果

2025-02-21 22:12:47 59 0

珠海透水事故,判决结果揭晓

2021年,珠海兴业快线工程石景山隧道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一起严重的透水事故。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并对涉事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近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刘广等10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作出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下是对此事故的详细回顾和判决结果的分析。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珠海兴业快线工程石景山隧道施工过程中,因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对事故段土质安全风险辨识不足,隐患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透水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负责人未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事故原因分析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未按专项方案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具体表现为:

1.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负责现场施工生产、质量和安全文明等工作的人员,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导致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

2.对事故段土质安全风险辨识不足:在事故发生前,对事故段土质安全风险的辨识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3.隐患排查整治不力:事故发生后,未对边坡采取有效支护措施,也未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导致事故发生。

三、判决结果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刘广等10人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作出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刘广等10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刘广等10人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判决。

四、事故教训

这起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生产无小事。以下是一些事故教训:

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提高安全意识: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要提高安全意识,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加强隐患排查整治:要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这起珠海透水事故的判决结果给我们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我们要以此次事故为教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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