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规范与执行的详细解读
近年来,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旨在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活动。以下将从多个方面对《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1.管理职责划分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2.勘查区块登记程序
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勘查区块的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公告。勘查区块登记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为具备相应资质的勘查单位;勘查区块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区块周边环境符合相关规定。
3.勘查区块信息填报
矿业权人在勘查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填报勘查开采信息。县级以上人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矿业权人未按照规定填报勘查开采信息的,应当对其进行书面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若发现矿业权人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勘查区块变更与延续
勘查区块变更包括矿区范围变更、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等。矿山企业变更矿区范围,必须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请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重新核发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依法申请延续,经审查合格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可以延续。
5.勘查区块注销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依法申请延续。若采矿许可证已过期,采矿权人申请注销的,经审查合格后,由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予以注销。
6.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29条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29条规定,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未获得批准的,勘查许可证自行失效。勘查许可证失效后,勘查区块内的勘查活动应当停止,不得继续进行勘查。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管理、规范勘查活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管理职责、规范勘查区块登记程序、强化信息填报和勘查区块变更与延续管理,有助于提高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的质量和效益。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矿业权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保障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