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恢复正常医疗,黄冈市医疗收费标准全面解析
自2016年以来,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新增首次超过个人缴费新增,居民个人缴费增幅也适当降低。为保障市民的医疗保障权益,黄冈市医疗收费标准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以下是黄冈市医疗收费标准的详细解析。
1.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调整
根据***医保局等部门26日公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
2.医疗费用结算规定
根据***规定,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将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3.黄冈市医疗收费标准动态调整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动态调整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公告》精神,黄冈市发改局对原收费标准清单进行了更新完善,现在黄冈市人民***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供社会各界查阅。后期将根据工作实际,继续以公告形式实行动态调整管理。
4.***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
黄冈市实行***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所列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项目和标准以***、省、州文件为依据实行动态调整。属县***制定标准项目将根据***出台的价格文件及时更新。
5.县直各有关收费部门动态调整
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收费管理,黄冈市县直各有关收费部门对《通城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通城县***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进行了第16次更新,本次动态调整后的收费清单同步在通城县***网站、政务服务大厅进行公布,方便公众查询监督。
6.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根据宣恩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在宣恩县人民***网发布的《宣恩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重大信息变更公告》,我院医保等级由“一级”变更“二级”,现定于凌晨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及参保人员的报销比例。
黄冈市医疗收费标准在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调整、医疗费用结算规定、***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县直各有关收费部门动态调整以及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调整,旨在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