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3月施行,不动产登记何时结束
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于3月份正式施行了新的不动产登记规定。这一举措旨在提高不动产登记的效能,提升群众满意度。不动产登记的具体实施情况如何?何时结束?以下是详细解析。
1.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为了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效能,提升群众满意度,新规将补(换)、抵押类登记办结时限进一步压缩。具体为补(换)证登记自受理之时起2小时内办结、抵押类登记自受理之时起24小时内办结。这一改革措施将从起实施,旨在为民众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务。
2.不动产登记平台升级米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9:00至17:00开展不动产登记平台升级工作。在此期间,将暂停办理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及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业务。升级工作完成后,9:00恢复正常办理,确保民众能够顺利办理相关业务。
3.抵押权预告登记顺位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抵押权预告登记的顺位非常重要。例如,抵押人将不动产为甲登记了一项抵押权预告登记,此后,在该不动产上又依次登记了另外两个抵押权预告登记,此时,甲预告登记的抵押权是第一顺位的。司法实践中,一些判决承认了预告登记的优先顺位。
4.不动产证明公告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某些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将作废。例如,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杭房权证拱字第04084763号、杭房权证拱字第04084764号等。
5.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某些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并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提出。
6.不动产登记公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不动产登记的公告,索引号为2340598/2024-01028,成文时间为发布机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日期为发布机构的指定日期,发文字号为长不动产公字【2024】。
不动产登记新规的施行,标志着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迈上了新的台阶。通过压缩办结时限、平台升级等措施,不动产登记的效率和便捷性得到了显著提升。不动产登记的具体结束时间尚无明确公告,民众需关注相关通知,以便及时办理相关业务。